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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2人!聊城又公布选调公务员岗位!

    信息发布者:chenqiaozhen
    2017-03-13 21:41:44   转载

    关于公开选调聊城临清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(12人)

    经市委研究,拟从临清市直行政部门和镇、办事处公务员中,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到市委巡察工作机构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选调条件和范围

    (一)中共党员,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品行端正,实绩突出,群众公认;

    (二)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因巡察工作需要,能够承担出差和夜间陪护任务;

    (三)35周岁以下(1981年3月16日之后出生),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(1976年3月16日之后出生);

    (四)临清市直行政部门和镇、办事处中副科级以下(不含副科级)公务员;

    (五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选调:

    1.按照国家、省有关规定,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,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

    2.与市纪委、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夫妻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;与本级及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有夫妻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,及其身边工作人员;配偶已移居国(境)外,或没有配偶,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人员;

    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
    4.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
    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    二、选调职位和人数

    临清市委巡察工作机构12人。

    三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
    (一)报名时间:2017年3月16日—17日

    (二)报名地点: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 

    (三)报名所提交的材料:

    1.《临清市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三份(见附件);

    2.毕业证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;

    3.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5张;

    4.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在“学信网”上打印,在线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)。

    报名结束后,资格审查合格的,按1:2的报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职位。

    四、考试内容及方法

   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。

    (一)笔试:

    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上午9:00-11:30;笔试内容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,笔试时间为150分钟。笔试成绩公布后,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名单,面试比例为1:2。

    (二)面试:

   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,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。

    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各占50%的比例,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

    根据考试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。如果总成绩相同,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名次,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,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决定名次。

    五、考察

    在对考察对象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基础上,重点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,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,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。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选调资格。

    对参加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,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。在选调过程中,因各种情况造成的空缺,均依次递补。

    六、公示与任职

   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,确定拟选调人员,并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试用期为12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;考核不合格的,回原单位工作。

    七、其他

    (一)咨询电话:

    临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:0635-2321365

    临清市委组织部:0635-2311352

   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0635-713277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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